會籍條款及細則
1.「雀巢®惠氏®媽媽會」 (下稱「本會」)由「雀巢香港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運作。本會計劃為本公司與其關聯公司(包括惠氏(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於香港市場共同發展之計劃,相關會員資料可能由上述公司共同使用, 以提供會員服務及推廣活動。
2. 入會資格:申請人於提交入會申請當日必須已年滿18歲。
3. 申請人可從不同途徑遞交申請,唯每位合資格人士只可擁有一個會籍。
4. 申請人於提交入會申請時,必須提供所有於申請表上被列為「必須」的資料,資料一經提交後,客戶服務人員會進行核實。本公司有權就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及要求進一步資料(如適用),並保留接受或拒絕任何入會申請的最終決定權。
5. 如發現申請人個人資料不真確或不完整,該申請入會資格將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如發現會員個人資料不真確或不完整,本會有權立即終止該會員所享有的福利及推廣活動。
6. 會籍由本公司確認申請成功之日起生效,並於十年內有效。本公司有權隨時更改、延長或終止會籍安排,而無需事先通知。
7. 如會員於首次入會時已獲發迎新禮物,其後在沒有合理原因取消會藉,並於半年內重新申請入會,該會員將不再次獲發迎新禮物。
8. 當本會收到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本公司會確保儲存系統的安全性。但是,由於網路資料的傳輸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安全,本公司無法確保申請人傳送給本會的資料或接收自本會的資料的安全,請申請人自行承擔網路資料傳輸安全的風險。
9. 本會不定期為會員提供各項會員福利及優惠、推出新優惠、更改或撤回任何優惠,而無需事先通知。
10. 如欲更改會員資料,會員可透過以下其中之一種方式聯絡本會;如欲取消會員資料,會員必須以有效的電郵或書面形式聯絡本會,並請註明[更改雀巢®惠氏®媽媽會會員資料] :
a. 電話:香港 (852) 2599 8871;澳門免費專線 0800663
b. 傳真:(852) 2599 8888
c. 電郵: ParenTeam@hk.nestle.com
d. 郵寄:香港東九龍郵政局郵政信箱68867號
11. 本公司有權不時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並以適當方式公布。
12.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及解釋權。
13. 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受其專屬司法管轄權約束。